東京法院判決 R4 盜版燒錄卡廠商需賠償任天堂等遊戲廠商 9500 萬日圓
特約編輯 William ∣ 2013-07-10 18:29:31
日前,日本東京法院宣判,三家非法販售 Nintendo DS(NDS)遊戲機 R4 燒錄卡之廠商,需賠償任天堂及其他 49 家遊戲廠商約 9500 萬日圓的鉅額賠償金,讓致力打擊盜版的任天堂及眾多廠商們再度取得一場重要的勝利。
昨(9)日,日本任天堂於官網宣布,根據日本「不正競爭防止法」,有限会社シーフォートジャパン、株式会社マジカルカンパニー以及 Mediaforce 株式会社等三家東京廠商遭判賠 95,620,005 日圓。除任天堂外,其餘聯合提告皆為日本遊戲大廠,包括 CAPCOM、NAMCO BANDI、KONAMI、SQUARE ENIX 和 D3。
NDS 燒錄卡能破解 NDS 遊戲軟體防護機制,並提供記憶體儲存功能,卻也助長了非法遊戲軟體流通的管道,讓遊戲廠商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
任天堂曾於 2008 年聯合日本 54 家遊戲廠商,控告包含 R4 在內的 5 家 NDS 燒錄卡進口及銷售商,就非法拷貝遊戲軟體的販賣銷售問題,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訴訟。隔年,法院也做出判決,宣布相關燒錄卡產品皆禁止進口和銷售,庫存得全數強行銷燬。日本經濟產業省也於 2012 年年底正式宣布,禁止該非法複製盜版軟體裝置輸入日本。目前,台灣也已不得販售相關燒錄卡產品。
http://gnn.gamer.com.tw/2/82782.html
http://zh.wikipedia.org/wiki/R4
R4[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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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編輯]
功能[編輯]
R4是一種用於 NDS 的燒錄卡,不設內置記憶體,只能插入 MicroSD 卡作儲存遊戲、音樂、圖片等檔案之用。而配合 Moonshell 更能聽音樂、看圖片和影片。是用 MicroSD 作為記憶體,亦支援金手指。推出初期時它們的外觀與底版相同,連錯誤信息亦是如此。這兩張燒錄卡也可以配合 Nintendo Wi-Fi Connection(NWC) ,亦可以透過 Moonshell 播放音樂、影片、電子書、圖片等媒體。R4 的 v1.14 內核支援所有 Download Play。它現在都不能支援較大容量的 SDHC (Secure Digital High Capacity),是因為 SDHC 卡採用了新規格,因此不能用於以往使用 SD卡的設備。只可以用在標有 SDHC 標記的設備上使用。我們可以在 R4 上運行 4GB 的 MicroSD,但在運行遊戲時會出現不穩定的情況。最近推出了 R4 SDHC ,可以支援 SDHC 。
簡介[編輯]
使用者可以把遊戲、音樂、圖片等檔案儲存在 MicroSD 卡,然後再插進 R4,這是一款專為NDS系列主機而開發的 Slot-1 燒錄卡,同原裝卡帶同樣大小相同厚度,具有燒錄遊戲、自製程序和多媒體功能。R4 是在2006年後期推出的燒錄卡,而且不用使用軟體或者改裝硬體,直插 Slot-1 口運行,同正版卡一樣大小的燒錄卡,直接支持 Clean Rom(不用加補丁),是NDS燒錄卡的革命產品。後來,R4 改了底版設計,是為「牛屎卡」,用料下降成本,自然有人表示M3 Simply比R4好。到了2007年9月,官方發佈新外殼和底版,但仍是直插 MicroSD,除了改善彈簧易斷問題,外觀改善了一點。雖然是這樣,近年R4 的名聲很大,傳出香港海關嚴正打擊,現是很多商舖仍會出售 R4。
侵權爭議[編輯]
香港「禁售」[編輯]
2007年12月,Gamewave雜誌指香港海關及知識產權署將深受歡迎的燒錄卡「R4」於2008年1月1日列為禁售,如出售則為違法,但有關報導最後証實為不正確。Gamewave故此澄清,因為有關法例尚未生效。 但因此恐慌,在全港買R4,一就是很昂貴、一就是不售。 在2008年4月25日,「反規避條文」正式生效,但售賣R4是否違法,仍有灰色地帶。[1]
日本被告[編輯]
停產[編輯]
由於多間製造R4的廠房被封,因此R4停產,內核也不再更新。取代的產品為DSTT等。但其實DSTT等是r4的同一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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