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6日 星期二

RE:【情報】任天堂告白貓project求償44億並要求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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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情報】任天堂告白貓project求償44億並要求下架

樓主 K blueghost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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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專利,但是開放給大家用專利?

這真是太唬爛!老任帶風向也不是這樣。

要讓大家用,直接放棄專利最簡單,而且也不用怕被人申請,因為大家都在用的東西就算申請成功,也很容易被舉證專利無效。

至於另一個問題,改良專利當然可以申請,原專利也不能做阻擋,不然你一個專利出來,後面使用者改良智慧也是要貢獻給你?

改良專利申請者利用原專利還是要原專利授權,然而,改良專利也有權禁止他人使用改良後的版本,所以一般情況會用交互授權解決這個問題。

原專利是有優勢的,因為可以繞過改良專利,改良專利則不行繞開,所以交互授權時,原專利聲音比較大。

比較可能的情況是,可樂普拉申請改良專利,老任發現很難繞過要談判,而可樂普拉也想先申請過改良專利再來談會比較有籌碼,然後,老任就放了大絕。

個人以前在專利事務所待過,對專利法有點認識的程度這樣。

(續)

留言好多耶,我再說明一下好了。

專利要實施後才會有侵權問題。

因為專利法是為了促進進步的目的設置的(至少表面冠冕堂皇的說法),也就是公開就是為了各方能夠研究與再進步,而不會將技術握在少數人手裡,反而阻礙進步,對於公開技術的發明者,予以專利權補償。

所以在原發明的基礎下,研究獲得的新發明成果,自然可以申請專利,因為你是要保護自己的新發明,不然誰要做研究,研究都替原發明做白工就好。

真正有侵權問題是在實施專利後產生,因為你的新發明是在原發明基礎下完成的,你實施新法明要有原發明的專利授權,而原發明只要繞開新發明專利自然不受影響,畢竟基礎專利都在你手上。

回到這件事上。

Punicon 現有的專利只是ui專利或是說設計專利(據現有情報來看),只能確定發明專利還沒審過,因為發明專利是實質審查。

專利目前有三種,新發明,新型,新設計。

新發明是實質審查,審查員會去做各種的專利搜尋,確定新發明沒有人發表過,並且也不是業界已經習之的做法,是耗大且費時的,基本上,沒審個幾年是過不了的。

取而代之,新型走得是形式審查,這類發明通常只與外觀有關,一個新的水壺設計,更方便倒茶,就可以申請新型,新設計雖然也是實質審查,但是概念單純,審查的速度很快,一個新的手機按鍵配置,可以申請新設計,諸如此類。

新型基本上是只要申請,等待排隊的行政流程就會通過,通常是通過後再被同業挑戰,有人提出異議後才會進行實質審查。

說太遠了,總之,punicon 先通過了一個設計專利,從設計上先保障自己不被抄襲,然後再花時間去申請並期望通過發明專利。

畢竟發明專利通過了實質審查,效力是很強的,不容易被挑戰,同業也比較願意去申請這類的授權許可。


而這觸犯了老任的利益,如果讓可樂普拉通過了,這就截斷了老任拓展觸控的一個方向,老任只能繞開或談判交互授權。

所以老任才對原專利做了一次擴大解釋(根據100樓),但這個解釋不能亂改,當初通過多大的解釋範圍,都是白紙黑字的,也只能從當初審查的保護範圍去保護專利。

對原文的擴大解釋已經是法律攻防的部分了,我認為這句話其實是包含ABC三種範圍的,然而他認為這句話只有包含A和B,那我們就上法院去爭。

所以根據100樓來看,老任是自己申請了改良專利,就是上述的原專利變型的幾個專利,試圖先把punicon 可能申請的範圍先涵蓋掉。

然後老任擴大解釋就是要宣稱punicon 是他的專利範圍,是一個在老任原專利基礎下的改良發明,逼迫可樂普拉即使通過專利,也要來找老任交互授權,這也是老任要自保的一個動作。

而可樂普拉的觀點,至少在目前的情報來看,壓根不認為punicon 是改良老任的,而是一個全新的專利,這可以從老任去年開始協商,以及最近的強硬回復看出。

可樂普拉的觀點也不能說錯,畢竟平台不同,程式源碼也不同,他要說是新的發明也沒錯,不過這要看當初老任的專利工程師強不強,包括的保護範圍有多大而定。

(再續)

老實說我不清楚可樂普拉到底怎麼寫專利的。

我只說發明專利這回事,發明專利是有流程的,其中一項就是早期公開,日本在申請日18個月後就要公開,因為怕其他人重複發明浪費資源,所以可樂普拉的申請案件內容應該是已經公開了。

有一個可能是,可樂普拉的專利案完全不提老任的基礎專利,而是將其視為業界習知的技術,再進一步提出自己的改良發明,如果這種寫法通過的話,就等於日本官方認定,老任的虛擬搖桿技術,專利保護並未涵蓋到手機方面,這個通過後,等於直接抽掉老任可能在手機上的專利佈局。

如果我站在老任的立場上,也會認為這個不吿不行,其實癥結點還是在於,老任的虛擬搖桿技術到底涵蓋了多大的保護範圍,白貓是否侵權也是看這個。

如果最後法院認定老任的虛擬搖桿專利可以涵蓋手機的話...就代表所有用虛擬搖桿的開發者都是侵權,到時候就會有一堆人跑來跟老任買專利了,因為不知道哪一天會被告。

(再再續)

沒有新消息,就截圖給大家看,沒有要帶任何風向的意圖。

追加了一些圖,但還是自己去看比較準喔:

https://www.j-platpat.inpit.go.jp/web/tokujitsu/tkbs/TKBS_GM101_Top.action

連進去第2欄打編號即可。

Punicon 專利在戰女:



美紀果然是主角啊:

Punicon 專利在白貓:



本來有看到摸摸頭專利,突然找不到就不放了...順帶一提,摸摸頭用得圖是胡桃,不是美紀

任天堂專利

原版:



訂正版:

我日文不好,下面的說明都是我亂猜的!!!

大致看來任天堂是強調觸控控制本身,可樂普拉則是以觸控控制已經是習知技術為前提,提出觸控加入彈性的模擬,達到更好的操作感。

看起來punicon 不止是一個設計專利,他是一個發明,改良了觸控的手感,然而,並不承認改良的對象是任天堂的觸控專利...

番號都有提供,日文達人可以自行查找,有錯跟我講,我會再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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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1日 星期四

【情報】任天堂告白貓project求償44億並要求下架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26686&snA=49387&s_author=ZHIEND

RE:【情報】任天堂告白貓project求償44億並要求下架

樓主 四月的魚 ZH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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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看到許多從來沒有在白貓版發過言的ID,衝進來本串轉貼匿名論壇日本網友的言論(還都挑有利於任天堂的片面之詞),很明顯就是看到新聞特地來白貓版幫任天堂護航的人,有些還自稱理性中立XD
希望大家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真的不如看看專業人士是怎麼分析本次的事件
作者栗原潔任職於クバイザー国際特許商標事務所 (TechVisor International Patent & Trademark)
是業界資深專利代理人和IT顧問  也是金沢工業大学的客座教授
來源


興味深いのは2016年6月に訂正審判が行なわれて、上記の「前記指示座標が前記基準位置を中心とした所定半径を有する円領域からなる制限範囲を逸脱したときには,指示座標が前記制限範囲の外縁部にあるときの入力距離に基づいてゲーム制御を行う」という限定が加わっている点です。この段階でコロプラ、または、それ以外の他社と水面下でやり取りがあって無効にされないよう対策を打ったのかもしれません。

“根據按住坐標點拖動距離來控制遊戲”的內容是任天堂在2016年6月才在2004年9月原有的專利特許3734820号上加上去的(意圖擴充解釋原本2004年的專利內容),正好就是找C社麻煩之前的事。


文末則有提到特開2006-068387(特許4658544号)、特開2006-034517(特許4471761号)都是上述專利的變型,C社被控侵權的另外4項有可能是同一件事。

任天堂覬覦C社的ぷにコン (ponicon) 很久了,佈局了半天就是想要從自己2004年用在NDS電阻式螢幕的專利技術能無限上綱解釋,讓現代手機電容式螢幕只要有類似的概念通通都要算任天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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