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0日 星期五

「尚未遇到適婚對象」及「經濟因素」是未婚的兩大原因

http://archive.komica.org/00/index.php?res=6084192

民國102年女性未婚率升至32.55%歷年新高,「尚未遇到適婚對象」及「經濟因素」是未婚的兩大原因,高達四成女性表示「穩定的工作收入」可提升結婚意願,顯示薪資停滯、房價高漲已是女性未婚的重要原因。

結果顯示15歲以上的女性未婚率為32.55%,比82年的28.52%明顯升高,若觀察各年齡組的情況可以發現,82年25~29歲年齡層的女性,未婚率僅36.38%,但去年已升至79.06%。

本次調查結果提供十個選項讓25~49歲的受訪女性勾選,結果顯示「尚未遇到適婚對象」占57.77%,居十項原因之首、其次「經濟因素」占12.51%,再其次是「工作因素」占6.49%。

主計總處官員表示,勾選「經濟因素」的受訪者愈來愈多,95年僅7.27%、99年升至11.35%,去年升至12.51%,這顯示近年所得停滯、房價升高所帶來的相關經濟壓力,已是女性未婚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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