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8日 星期五

任天堂遭起訴 3DS上的裸眼3D技術侵犯專利權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01&snA=27178&tnum=15

原文
http://newsandinsight.thomsonreuters.com/Legal/News/2013/02_-_February/Inventor_argues_Nintendo_infringed_his_3-D_patent/

任天堂遭起訴3DS上的裸眼3D技術侵犯專利權
2013-03-01 11:36:21 
  任天堂最近的日子好像不太好過,原因是“裸眼3D”技術發明人富田誠次郎起訴任天堂侵犯專利權的官司,於本週一在曼哈頓的美國地方法院開庭。富田誠次郎的代理律師Scott Lindvall訴稱,任天堂在自己的便攜遊戲機產品3DS上使用的裸眼3D技術侵犯了原告的發明專利權。但任天堂的代理律師則辯稱,3DS實際上並未使用這一專利技術的關鍵部分。

岩田聰壓力略大
  據Scott Lindvall透露,任天堂曾與富田誠次郎在2003年進行過3D技術研討會。雖然如今為3DS提供屏幕技術支持的是夏普,但富田誠次郎認為任天堂最後採用的3D技術和自己的專利原型非常接近,而並非是夏普的方案。

3D技術的興起帶來新一輪的技術變革
  富田誠次郎感覺遭到了任天堂的背叛和傷害,他向法院主張每售出一部3DS,任天堂就賠償他9.8美元(約合人民幣61元)。截至目前3DS的全球銷量已達2900萬,算下來這筆賠償費用至少將超過2.84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7.7億元)。富田誠次郎曾作為技術人員為索尼工作長達30多年,2002年離職後創辦了自己的科技公司,研發並享有包括“裸眼3D”在內的多項先進技術專利。
http://it.southcn.com/9/2013-03/01/content_64803089.htm

前 Sony 員工控告任天堂 3DS 侵權,主張每賣一台要給 9.8美元賠償金
從 2011 年告到今年,富田先生仍在持續努力。曾在 2011 年爆出控告 Nintendo 3DS 的裸眼 3D 技術侵權的富田誠次郎,近來又有新動作。

其委託律師在估計了受害程度後,主張 Nintendo 每賣出一台 3DS 就必須付給富田誠次郎 9.8 美元(約新台幣 291 元);而 3DS 目前的美國售價為 169.99 美元。

曾經任職 Sony 近 30 年並在 2002 年離職的富田誠次郎,畢生從事發明工作,現持有將近 70 項專利,曾為了替自己當時仍在審核中的裸視 3D 專利尋求合作夥伴,曾於 2003 年間向 7 名 Nintendo 高層展示技術,其中有 4 名之後參與了 3DS 開發專案。雖然富田在 2008 年成功在美取得專利,並隨後取得日本專利,但他認為在 2011 年看見 Nintendo 推出具備裸視 3D 技術的 3DS 時感到受背叛與傷害;也因為 3DS 的推出,導致他已經很難再找到其他合作夥伴。目前富田誠次郎因罹患腦中風。需乘坐輪椅移動。

雖然 Nintendo 的 Scott Lindvall 主張,3DS 並未採用富田誠一郎持有的 US7417664 專利:「Stereoscopic Image Picking Up and Display System Based Upon Optical Axes Cross-Point Information」(立體圖像擷取與光軸交錯訊息顯示系統,一種可使 3DS 在不同螢幕上顯示 3D 畫面);Scott Lindvall 也表示富田誠次郎主張的關鍵性會議,對 Nintendo 而言僅是上百場供應商會議的其中一場,裡面的參加者也包括了在 2002 年間與後來的 3DS 顯示器供應商 Sharp 的會議。

根據路透社披露,富田誠次郎委託律師 Joe Diamante 在判斷相關損失後,估計 Nintendo 每賣出一台 3DS 應當付給富田誠次郎 9.8 美元;Nintendo 最近一季預測 3DS 銷量可望於今年 4 月達到 1500 萬台;目前 3DS 的美國售價為 169.99 美元。
http://www.techbang.com/posts/12462-ex-sony-employee-charged-with-infringement-of-nintendo-3ds-advocated-selling-a-98-dollar-compensation


沒想到當初3DS剛發售時就鬧出來的新聞,現在終於有新的後續消息...
當時我在3DS板就有對當初的新聞作回應了,只是當時沒報導得這麼詳細...
(PS:更想不到的是這篇文章這麼久竟然沒被巴哈系統洗掉?)
 
首篇留言中一直罵該專利權人是專利蟑螂的人...
最好是先搞清楚人家專利是什麼時候提出申請? 又在什麼時候就早就向老任主張專利權?
專利侵權訴訟本來就曠日費時,吵這麼久才準備要上法院也是很正常...
更不要說這消息是早在3DS發售當年就有的,
搞不好人家私下跟老任橋很久只是你不知道罷了...
告老任就是專利蟑螂?
那老任手中一堆專利、商標拿出來告人的,怎麼沒見有人罵老任是專利、商標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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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篇留言中有人認為該專利權人告錯人,不該告老任...
我就把我上面我以前在3DS板發的文中,相關的部分貼出來:
 
假設夏普已獲得該專利權人的授權而替老任生產面板...
那麼老任只要向該專利權人、或在法院的訴訟中提出其面板的購入來源就好了~
這是基於「權利耗盡原則」下的結果...
只是「權利耗盡原則」又可分為「國際耗盡」與「國內耗盡」兩種...
這會牽扯到夏普與該專利權人的授權合約上是如何簽訂條件的...?
也就是授予專利權的地域範圍為何?
這部分太複雜而且實際合約狀況不明,所以在此僅點到為止...。
 
反之,若是夏普未獲得該專利權人的授權...
那老任當然有可能需負擔侵權責任,且若老任真的不幸敗訴...
老任還是可以另向夏普請求損害賠償!
這時可以分為兩個部分....
若當初老任跟夏普購買面板的合約上有註明,
夏普應擔保所販售給老任的面板無侵害他人權利時...
那老任可以很輕易地向夏普要求損害賠償;
而若沒有在合約上註明...老任雖然還是可以提告,只是舉證上會比較辛苦一點...
當然敗訴的機率也就相對提高了點...。

青山沙織命!!!:告任天堂侵犯某某技術的人很多,印象中任天堂還沒有輸過~~XDDD
Cyl:呵呵,沒輸過? 你是當各國法院都任天堂開的嗎? 自己去查查吧! 任天堂敗訴的案例一樣有,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印象不就是wii的手柄抄別人的

最後敗訴判賠2100萬美元
SONY震動也被告過..微軟手把也被告過...不過這兩家最後和解收場
但是任天堂賠完之後不死心繼續上訴

這件事情不是鬧挺大的嗎?
反正遊戲就這樣..你抄我我抄你..有啥好稀奇的
三家大公司又不是第一天上法院...也不是第一天侵犯別人專利

誰規定侵害專利的對象只有設計和生產者?
 
美國專利法35 U.S.C. 271 Infringement of patent:
「(a) Except as otherwise provided in this title, whoever without authority makes, uses, offers to sell,or sells any patented invention,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or imports into the United States any patented invention during the term of the patent therefor, infringes the patent.」
 
所以誰規定只限設計和生產?
廣義的販賣行為都屬之,包含要約銷售、銷售及進口...
那麼到底是人家任天堂的律師沒想到? 還是你這個門外漢不懂還想教人下指導棋?
你一個連最基本美國專利法規規定的內容都不懂的人,就以為這樣可以把這官司打回頭...
那全美律師豈不是都白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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