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mevice是一傢致力於生產面向移動設備的遊戲外設的制造商,主要產品是針對iOS與Android智能設備的遊戲手柄,曾於2013年前後負責過遊戲平板Wikipad的設計與生產……以上差不多就是這傢公司的全部履歷,直到8月9日,Gamevice在加州中區地方法院起訴瞭任天堂,為自己的歷史掀開瞭嶄新的一頁。
根據PatentArcade報道,Gamevice聲稱任天堂推出的新主機Switch侵犯瞭該公司持有的專利(US9126119B2)——相關產品正是數年前的Wikipad。Gamevice認為Switch與Wikipad的結構雷同,包括平板和手柄的分離與結合方式。
由於這樁官司剛剛得到報道,至本文發稿時尚未有其他外媒跟進調查,相關細節還沒得到挖掘。觸樂將持續對此保持關註。
對Gamevice的搜索結果顯示,該公司在今年5月底宣佈為遊戲外設業務獲得瞭一筆高達1250萬美元的投資,在當時的相關報道中,Gamevice的CEO Phillip Hyun曾表示“Switch(取得的成功)證明瞭消費者需要一種便捷、移動的規格,任天堂也會爭取為此類平臺帶來更優異的內容,這對我們有所幫助。
新聞來源
最後編輯:2017-08-11 22:53:57 ◆ Origin: <1.164.212.xxx>
SMG2:有人可以分析那裡像嗎? 同樣有兩個香菇頭.同樣有十字鍵.同樣有4個按鈕耶~昨天23:06
可樂殺:這類新聞都很多啊 連KONAMI都因為一點小地方就告人了昨天23:08
秀哥:專利通常是指方式而不是指外觀好嗎昨天23:09
SMG2:等待秀哥的分析指導中~昨天23:11
路人.零:外觀當然也會有相關專利啊,不然你以為為什麼會有任天堂十字鍵的獨佔專立昨天23:11
SMG2:看看拋磚可不可以引玉~昨天23:13
秀哥:圖中這個就是指方式 有仔細看文嗎?昨天23:13
SMG2:手上有NS的人會覺得像嗎? XD昨天23:16
SMG2:我看起來覺得跟我手上的Joy-con與NS平板的結合分離不太像耶~昨天23:17
SMG2:有更了解的人可以指點嗎?昨天23:18
路人.零:如果你前面的留言已經把專利判定的類型侷限在只有方式,那我提出專利也是有包括外觀設計並沒有脫離整個話題的討論昨天23:18
路人.零:更別提文中所指的結構雷同其實也已經包括外觀的設計方向接近了昨天23:21
all_Hail_MHW:只要概念相近就可以告了,多相近是法官自由心證 https://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01&sn=497185昨天23:22
秀哥:Gamevice認為Switch與Wikipad的結構雷同,包括平板和手柄的分離與結合"方式"昨天23:22
桜月:有好戲看了昨天23:24
桜月:他們敢提出控告應該是有十足的把握吧?畢竟對方是任天堂 除非單純炒新聞?昨天23:25
路人.零:不知道,反正這種東西不花個三四年是看不出結果,像PS4前陣子也才出現類似的侵權官司昨天23:27
SMG2:人紅是非多吧~昨天23:32
all_Hail_MHW:其實專利戰爭告來告去也很正常 http://www.hkgnews.com/25652/昨天23:37
兄貴控:話說PMGO的那齣不知道到哪了昨天23:45
otaking.lin:NS登場之前 不是左岸有某家公司 就有推出幾乎完全一模一樣 左右把手都能拆下來的平板了? 比較起來 那邊的相似度更高呢(DUCK的話則是這邊比較像?昨天23:48
我路過:switch的joy con可以分開作兩個手把獨立使用,還有體感裝置,要說相似的話就真的只有插進去的動作了昨天23:55
地獄海怪俠:菲利蒲在wii相關上也告過任天堂啊,不一定要有把握才告啦。8小時前
汪達爾巨象:只是為了要爭取專利權罷了!8小時前
藍黑牌野格利口酒:中國絕對告不贏阿,司法沙漠7小時前
理想追求者:類似的一堆...不過這家推出概念算早的還好說。之前中國要告的那家推出時間可就晚了,雷蛇可是在那之前類似機種早已在賣,完全沒得比,要告也是雷蛇先告...6小時前
笙:人性的貪婪6小時前
日暮千雨:....根本不像坐等結果5小時前
geez:單純刷存在感靠新聞洗一波知名度5小時前
小嗚安:特攝片像是百獸戰隊還是啥金剛戰士告任天堂的switch好像比較合理wwww4小時前
PaperAndy:那個不是有點像wiiu 的gamepad 嗎,反告回去有沒有機會呢XD35分前
基本上我看是不可能贏
脅威の勝訴率! 任天堂法務部の最強伝説
http://renote.jp/articles/6392
最後編輯:2017-08-12 07:52:22 ◆ Origin: <185.24.68.xxx>
※ 引述《scottcomet (奇蹟的期待者)》之銘言
> 根據PatentArcade報道,Gamevice聲稱任天堂推出的新主機Switch侵犯瞭該公司持有的專利(US9126119B2)——相關產品正是數年前的Wikipad。Gamevice認為Switch與Wikipad的結構雷同,包括平板和手柄的分離與結合方式。
> 根據PatentArcade報道,Gamevice聲稱任天堂推出的新主機Switch侵犯瞭該公司持有的專利(US9126119B2)——相關產品正是數年前的Wikipad。Gamevice認為Switch與Wikipad的結構雷同,包括平板和手柄的分離與結合方式。
恕刪…
明明原文中就已經清楚指出美國第9126119號專利…
就算不會查,隨手丟google也找得到這篇專利。
這邊就用USPTO的專利檢索系統查到該專利:
怎麼看也不會是外觀設計專利…
然後claim1在這裡:
1. A combination comprising: a computing device, the computing device providing a plurality of sides, each of the plurality of sides are disposed between an electronic display screen of the computing device and a back of the computing device; a communication port interacting with the computing device, the communication port providing a communication link and a pair of confinement structures, the pair of confinement structures adjacent to and confining the computing device on at least two opposing sides of the plurality of sides of the computing device; an input device attached to and in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with the communication port, the input device providing a pair of control modules, the pair of control modules providing input module apertures, each input module aperture secures an instructional input device, wherein said input module apertures are adjacent each of the at least two opposing sides of the plurality of sides of the computing device, and wherein the input device is a separate and distinct structure from the communication port, forming no structural portion of the communication port; and a structural bridge securing the pair of confinement structures one to the other, in which each of the pair of control modules provide an attachment structure cooperating with the communication port, each attachment structure secures the input device to the communication port, and in which the structural bridge comprising: a conduit between the pair of control modules; and a fastening mechanism cooperating with the pair of confinement structures, the fastening mechanism secures the pair of confinement structures one to the other.
有興趣的自己看~
我只想說該篇專利隨便一查都可以知道有文字記載的claims,
但首篇留言下還有人要爭什麼方式、外觀設計之類的,實在是搞不清楚狀況…。
另外,專利訴訟本來就很常見~
這真的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也不要因為平常為我們做主機、做遊戲的廠商被告,就批評專利權人或專利制度…
別忘了,這些主機廠、遊戲廠平常也在申請專利,也多會利用自己手上的專利告人…
這本來就是一體兩面的事,不要因為立場的對調就失去了公開言論的客觀性。
最後…
專利訴訟這種事,最終手段也不過就是把專利權人的專利撤銷掉就贏定了~
以現在科技產業的專利技術密集度,要撤銷專利通常都不是一件難事…
尤其現今大多數國家,對於專利制度中的專利要件,其證據的認定皆採絕對性…
也就是所引證的證據是世界上存在且公開於該專利申請日之前的有效證據,皆認可之…
僅管美國專利制度向來有:
「太陽底下所有人類所製造出來之物品,均為專利」的名言…
但在這種"太陽底下所有公開的證據,均得引證及組合"的判斷標準下,要撤專利更是相對容易…
而專利權人的專利被撤銷後,其主張的專利訴訟自然也就敗訴收場…
這也是顯而易見的。
最後編輯:2017-08-12 08:26:58 ◆ Origin: <114.36.115.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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