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anspo.com/geino/news/20140826/tro14082617470007-n1.html
被訴訟的作品有
《戰國無雙 猛將傳》等系列作品
《真·三國無雙猛將傳》等系列作品
《零 紅蝶》等作品
共計49部
訴訟理由是
Capcom於2002年已經獲得了“將軟件與其他軟件相組合,從而開啟新角色或新劇本的功能”以及“通過振動來提醒有敵方角色存在的裝置”的特許權
KOEI TECMO的遊戲中存在同樣的機能“侵害了特許權對銷售額有巨大影響”
訴訟要求是
以至少97億3000萬日元的銷售額計算分別收取5%~10%的許可費用
並停止其中一部分軟件的銷售
KOEI TECMO方請求法院駁回
看完只能說
卡普空 你臉皮真厚...
最後編輯:2014-08-26 18:21:10 ◆ Origin: <36.228.235.xxx>
棒球之神果然是正義的:現在歐美當道誰理它們,兩個一起旁邊玩沙玩得好開心08-27 17:33
部長!!最高!!:萬一告輸要賠很多嗎?..都在缺錢了還搞這一齣~"~08-29 16:04
theo:專利告輸不必賠錢,但是要求法院假扣押東西(例如猛將傳光碟)時必須提出相當市價的擔保金給法院,告成才能拿回來,告輸就會被沒收08-29 16:25
theo:舊的無雙猛將傳光碟片應該市面上找不到多少片,新的還沒製造。擔保金就算有應該也很低吧。例如一千片光碟x2500台幣08-29 16:29
theo:只不過專利只到今年12月,說真的假扣押意義不大。今年12月之後不管專利官司進度如何,KT都可繼續賣猛將傳之類的光碟08-29 16:30
為什麼我覺得koei如果反告贏的機率更大
比如說BASARA和無雙
比如說BASARA和無雙
最後編輯:2014-08-26 18:27:09 ◆ Origin: <66.249.80.xxx>
卡普空已經沒什麼賺錢手段,只能靠訴訟嗎?
看來這只是開始
如果這仗打贏
再來一些製作狩獵型遊戲的廠商,準備接卡普空的律師狀?
看來這只是開始
如果這仗打贏
再來一些製作狩獵型遊戲的廠商,準備接卡普空的律師狀?
最後編輯:2014-08-26 18:31:08 ◆ Origin: <218.164.181.xxx>
...
我記得十月份不是還有款魔物獵人?
我說卡普啊你快點把龍族教義 惡魔獵人 惡靈古堡等新作都弄出來
不就能賺更多錢了?
我記得十月份不是還有款魔物獵人?
我說卡普啊你快點把龍族教義 惡魔獵人 惡靈古堡等新作都弄出來
不就能賺更多錢了?
最後編輯:2014-08-26 18:43:02 ◆ Origin: <111.240.163.xxx>
九月幽:做遊戲要錢啊,他們大概是連生其他遊戲的錢都沒有了08-27 03:41
楓閣:3ds遊戲低成本,對於卡x空而言很吸引,畫質內容不是重點,靠作品名氣騙消費者就可以08-27 08:47
貓耳mode中:出3ds賺不到小弟的錢w08-27 10:06
Makoto:低畫質 不等於 低成本08-27 14:20
Arcueid Brunestud:事實證明低畫質就是低成本08-28 10:44
哭笑不得
悲哀耶~
XDD
話說她真以為這樣能贏?
悲哀耶~
XDD
話說她真以為這樣能贏?
CAPCOM 不買運動 開始如何??
太小看遊戲界
太小看遊戲界
最後編輯:2014-08-26 18:54:26 ◆ Origin: <153.149.8.xxx>
好好做遊戲好嗎? 卡普空....
將軟件與其他軟件相組合..從而開啟新角色或新劇本...
通過振動來提醒有敵方角色存在...
這啥? 這些還要卡普空許可才能搞...
有沒有搞錯...
要打專利官司 也吃相好看點...
這種下三爛的手段都幹的出... 這家遊戲公司沒救了....
將軟件與其他軟件相組合..從而開啟新角色或新劇本...
通過振動來提醒有敵方角色存在...
這啥? 這些還要卡普空許可才能搞...
有沒有搞錯...
要打專利官司 也吃相好看點...
這種下三爛的手段都幹的出... 這家遊戲公司沒救了....
最後編輯:2014-08-26 18:57:42 ◆ Origin: <36.231.35.xxx>
這個感覺非常像以前某家很喜歡打訴訟專利的海蟑螂
而且每打必贏
一些科技專利大廠都吃過這虧
而且每打必贏
一些科技專利大廠都吃過這虧
最後編輯:2014-08-26 18:56:49 ◆ Origin: <139.175.55.xxx>
看來卡普空不爽財報比KT難看也想要分一杯羹
最後編輯:2014-08-26 18:58:31 ◆ Origin: <122.121.180.xxx>
千風/sora970:正解08-26 19:34
975:+1 VREY MUCH08-27 01:11
就這雞肋的功能可以侵犯到銷售量喔....
會不會想太多....
前一陣子高分少女事件不少人還說SNK沒品,卡普空有品多了等等...
結果現在哩?
我呵
老話一句
"去死吧卡普空"
會不會想太多....
前一陣子高分少女事件不少人還說SNK沒品,卡普空有品多了等等...
結果現在哩?
我呵
老話一句
"去死吧卡普空"
最後編輯:2014-08-26 19:15:53 ◆ Origin: <114.38.88.xxx>
一共有侵犯到兩個專利
1.利用震動感知敵人出現
這個告的對象是零 紅蝶
2.跟別的軟體一起組合的話,可以出現新的角色跟故事
這個capcom是不是第一個用不知道
不過這個專利是在2002年取得的
很有可能是GBC的薩爾達傳說 不思議的木之實 大地之章與時空之章
只要全破其中一片,可以得到密碼
輸入後開始另一片可以連動
先破關的那片裡面的角色會出現在另一片,然後可以開啟隱藏劇情跟魔王
這個告的對象是無雙系列
另外...卡普空從快打2時期就很會告了....
1.利用震動感知敵人出現
這個告的對象是零 紅蝶
2.跟別的軟體一起組合的話,可以出現新的角色跟故事
這個capcom是不是第一個用不知道
不過這個專利是在2002年取得的
很有可能是GBC的薩爾達傳說 不思議的木之實 大地之章與時空之章
只要全破其中一片,可以得到密碼
輸入後開始另一片可以連動
先破關的那片裡面的角色會出現在另一片,然後可以開啟隱藏劇情跟魔王
這個告的對象是無雙系列
另外...卡普空從快打2時期就很會告了....
最後編輯:2014-08-26 19:34:07 ◆ Origin: <61.230.201.xxx>
看來這家公司要能重振雄風,
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他沒考慮過其他的平臺,堅持要在家機的部份發展
我看除了任天堂以外,
他沒路可走了。
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他沒考慮過其他的平臺,堅持要在家機的部份發展
我看除了任天堂以外,
他沒路可走了。
最後編輯:2014-08-26 19:37:17 ◆ Origin: <42.71.205.xxx>
神寶交換進化呢,這個算不算XD
另外DLC呢,這個現在也很普遍,某些新角和劇情也是這情況出現
另外DLC呢,這個現在也很普遍,某些新角和劇情也是這情況出現
最後編輯:2014-08-26 19:43:49 ◆ Origin: <42.2.140.xxx>
MY薩克:PM在卡普空申請專利前已經推出08-27 00:54
有意思,闇榮脫褲魔會不會以BASARA反咬跨不痛呢?
不過我覺得這件事最後會不了了之
不過我覺得這件事最後會不了了之
最後編輯:2014-08-26 19:44:47 ◆ Origin: <111.240.75.xxx>
卡普空是差不多了嗎....
壯年-強作一堆
老年-冷飯狂炒
老老年-靠告別人得賠償金渡日...
痾....至少PS時代還跟對手SNK有得戰...
現在....我只看到一日不如一日的卡普空...
最後編輯:2014-08-26 19:59:11 ◆ Origin: <36.235.154.xxx>
975:晚年 死到傾家蕩產08-27 01:13
※ 引述《t158077840 (沙比)》之銘言
> 神寶交換進化呢,這個算不算XD
> 另外DLC呢,這個現在也很普遍,某些新角和劇情也是這情況出現
神奇寶貝最早在1995年開發,1996年推出
神奇寶貝先到,就算要告也告不成
真三國無雙最早在2000年8月3日
真三國無雙2最早在2001年9月20日
比起真三國無雙,三國志系列本篇+資料片還更早這樣玩
CAPCOM要告贏的可能性相當的低,到時恐怕專利又會重新省核適當性
不適當自然就終止
> 神寶交換進化呢,這個算不算XD
> 另外DLC呢,這個現在也很普遍,某些新角和劇情也是這情況出現
神奇寶貝最早在1995年開發,1996年推出
神奇寶貝先到,就算要告也告不成
真三國無雙最早在2000年8月3日
真三國無雙2最早在2001年9月20日
比起真三國無雙,三國志系列本篇+資料片還更早這樣玩
CAPCOM要告贏的可能性相當的低,到時恐怕專利又會重新省核適當性
不適當自然就終止
最後編輯:2014-08-26 19:58:16 ◆ Origin: <36.232.33.xxx>
強者我朋友:重點在於不管誰先做出資料片的構思,專利是老卡申請的,雖然我也覺得老卡可能告不成,但老卡告人的權力就是來自於這個專利08-27 00:28
假如不小心被光榮反告贏卡普空的話那怎辦?
我可不想看到洛克人無雙
最後編輯:2014-08-26 19:57:24 ◆ Origin: <112.105.52.xxx>
LeMU:案榮本家的信長野望表示08-27 12:59
梣:無雙我都買帝王賺,很好玩啊08-27 13:44
升33了GP卻被重置:反正也生不出洛克人新作 拿來搞無雙恰恰好08-27 15:09
海力克二世-藍色系:我只知道無雙女角越多無慘就會越多08-27 16:26
end9900:突然回鍋的人跑去專版發抱怨文居然被大迴響 就知道遊戲到底走下坡到啥程度了 不過三無比起傳奇還差得遠呢...08-31 01:15
真的侵犯專利的話不會至今才發現
畢竟這些都出幾代了
會現在才拿出來告
看看最近SNK就知道為什麼了
畢竟這些都出幾代了
會現在才拿出來告
看看最近SNK就知道為什麼了
最後編輯:2014-08-26 20:06:50 ◆ Origin: <66.249.82.xxx>
卡婊,不意外!
小弟其實很挺卡普空的說,畢竟快打旋風這麼多年,
還有BIO也很好玩!
但BIO6 還沒買來玩就是了...因為要忍住,等到
『SUPER BIOHAZARD 6 TURBO X gold edition 限量版』
還沒出,聽說會送JILL特別下載卡2張,所以務必忍住。
大家共勉之 !!!
因為還沒出,所以THE LAST OF US,就隨便玩玩.....(嗯?)
最後編輯:2014-08-26 20:11:25 ◆ Origin: <114.37.89.xxx>
海力克二世-藍色系:SUPER BLIZZARD VS CABCOM 3 TURBO DX COLLECTOR'S GOLDEN ARCADE EDITION With DLCs08-27 16:31
Arcueid Brunestud: CABCOM 3 TURBO DX COLLECTOR'S GOLDEN ULTIMATE BEST EDITION With DLCs08-28 10:49
海力克二世-藍色系:HEARTHSTONE HEROES OF LICH KING's BURNING CARACLYSM & WARLORDS of PANDARIA BETA08-28 11:43
快速回覆文章,請先登入
玩家聯合抵制卡普空吧
雖然說KOEI不斷出猛將傳帝王傳
吃像也很難看
但卡普空這根本是噁心了
趁著專利快到期想撈一筆
都不在乎公司風評了?
雖然說KOEI不斷出猛將傳帝王傳
吃像也很難看
但卡普空這根本是噁心了
趁著專利快到期想撈一筆
都不在乎公司風評了?
卡普空走到這一步了嗎....
手遊搞不起來改用訴訟賺錢嗎?
難看....
手遊搞不起來改用訴訟賺錢嗎?
難看....
卡普空越來越討人厭真的不是沒理由
為了撈錢 各種手段盡出
不僅針對玩家 連同行都不放過
最後編輯:2014-08-26 21:33:58 ◆ Origin: <220.137.233.xxx>
軟件和另一個軟件結合, 生出新關卡或敵人
這個以前SEGA在MD時代就有了啊
好像是三代和四代的音速小子, 忘記是四代還是三代, 能把卡帶上部的殼打開, 插另一片音速小子系列的會生出新關卡
這個以前SEGA在MD時代就有了啊
好像是三代和四代的音速小子, 忘記是四代還是三代, 能把卡帶上部的殼打開, 插另一片音速小子系列的會生出新關卡
最後編輯:2014-08-26 21:35:41 ◆ Origin: <61.231.37.xxx>
一生永遠神推久住小春:讓我想起紅白機的超級瑪莉+任天堂網球=256關 XDDD08-26 22:07
FBI酷騎士:SEGA快來打卡普空的臉08-27 20:16
兩家公司原本因戰國為主題的兩款遊戲鬧的很不合了,現在其中一方還告上法院。
真的是完全斷了後路。
坐等後續
真的是完全斷了後路。
坐等後續
最後編輯:2014-08-26 21:46:25 ◆ Origin: <115.82.129.xxx>
雖然不希望有抄襲的遊戲
但相比之下 更不希望遊戲界也開始出現專利蟑螂...
還是單純的交給市場來決定比較好
但相比之下 更不希望遊戲界也開始出現專利蟑螂...
還是單純的交給市場來決定比較好
最後編輯:2014-08-26 21:58:31 ◆ Origin: <180.177.36.xxx>
以後就說連付費DLC追加系統和腳色也是抄他家的好了
拜託還真請你這樣告
還附帶要求以後沒付權利金不能使用付費DLC追加系統和腳色
我會感謝你的(啾咪
拜託還真請你這樣告
還附帶要求以後沒付權利金不能使用付費DLC追加系統和腳色
我會感謝你的(啾咪
最後編輯:2014-08-26 22:02:47 ◆ Origin: <59.127.123.xxx>
BOB ROSS:真的...一堆用DLC騙錢的...麻煩都告一告好了08-27 13:36
這樣的話,光榮也能反告戰國basara,從頭到腳以及系統幾乎一樣的遊戲,最大的差異大概就是人物設定與酷炫連續技。
然後就換basara被禁止了。
最後編輯:2014-08-26 22:07:13 ◆ Origin: <114.40.179.xxx>
卡婊真是想錢想瘋
這樣也能告阿
有時間搞無聊官思
還不去把龍族教義二 銀河遊騎兵二生出來
被KT反告成功就好笑了
最後編輯:2014-08-26 22:20:59 ◆ Origin: <60.244.36.xxx>
975:KT要打回去 c可能還會出很多陰招 小心為妙08-27 01:42
一年前的我應該挺KOEI
但是自從上次三國無雙7 猛將傳更新事件後(當初光榮還在FB半恐嚇玩家)
從此對光榮失望
2家破爛廠商
但是自從上次三國無雙7 猛將傳更新事件後(當初光榮還在FB半恐嚇玩家)
從此對光榮失望
2家破爛廠商
最後編輯:2014-08-26 22:31:56 ◆ Origin: <36.232.125.xxx>
怎麼覺得大家都誤會卡普空了
其實卡普空目前正在用心製作逆轉裁判系列的正統續作
迫切需要真實的案例,剛好光榮給了這樣一個機會
趁勢而起,下部逆轉裁判即將到來
《逆転裁判6》
卡普空 vs 光榮,逆轉系列新作即將於法庭上發表
敬請期待
(ゝ∀・)b(ゝ∀・)b(ゝ∀・)b(ゝ∀・)b
最後編輯:2014-08-26 22:44:16 ◆ Origin: <114.44.119.xxx>
小白豬:有梗08-26 22:59
※ 引述《kgb116 (摳央央)》之銘言
> 這個感覺非常像以前某家很喜歡打訴訟專利的海蟑螂
> 而且每打必贏
> 一些科技專利大廠都吃過這虧
應該是指Rambus,電視遊樂器幾乎都有他的影子
N64、PS2和PS3都使用RDRAM(PS3用的是XDR DRAM)
不過缺點是成本高、發熱量也高
當初Intel有簽署協議用在早期的P4上面,不過主機板和記憶體模組太貴(架構封閉,然後Rambus又收取高額權利金)
然後在一般軟體使用下,傳輸速率跟DDR SDRAM差不多(延遲性問題),而記憶體一次要插兩條,大多數使用RDRAM的MB就只有四個插槽,所以你一次就要插滿,那未來的擴充就有很大的限制。
後來Intel就沒有再把RDRAM應用在旗下晶片組和主機板上,然後Rambus靠手上的專利去告別的廠商拿和解金開發新的DRAM。
比較像是後期的3dfx(不過3dfx後來被NVIDIA吃掉了)
> 這個感覺非常像以前某家很喜歡打訴訟專利的海蟑螂
> 而且每打必贏
> 一些科技專利大廠都吃過這虧
應該是指Rambus,電視遊樂器幾乎都有他的影子
N64、PS2和PS3都使用RDRAM(PS3用的是XDR DRAM)
不過缺點是成本高、發熱量也高
當初Intel有簽署協議用在早期的P4上面,不過主機板和記憶體模組太貴(架構封閉,然後Rambus又收取高額權利金)
然後在一般軟體使用下,傳輸速率跟DDR SDRAM差不多(延遲性問題),而記憶體一次要插兩條,大多數使用RDRAM的MB就只有四個插槽,所以你一次就要插滿,那未來的擴充就有很大的限制。
後來Intel就沒有再把RDRAM應用在旗下晶片組和主機板上,然後Rambus靠手上的專利去告別的廠商拿和解金開發新的DRAM。
比較像是後期的3dfx(不過3dfx後來被NVIDIA吃掉了)
最後編輯:2014-08-26 23:20:26 ◆ Origin: <220.134.134.xxx>
蒼穹幻想曲:長知識,感謝08-27 11:43
我覺得告不成啦
畢竟只是個設定霸了 根本沒有什麼誰先誰後的問題
畢竟只是個設定霸了 根本沒有什麼誰先誰後的問題
最後編輯:2014-08-26 23:31:27 ◆ Origin: <115.82.133.xxx>
可能真的不知道是誰先誰後…
但C社真的申請了特許,而那特許將於今年年末失效,所以…大家明白吧…-.-...
另外C社的特許好像是MIXJOY這個系統。(退出猛將傳,放入本傳確定後,放回猛將傳,然後猛將傳就會追加本傳內容)
不過當初K對C的BSR都隻眼看隻眼閉…C社何必這樣難看呢。
但C社真的申請了特許,而那特許將於今年年末失效,所以…大家明白吧…-.-...
另外C社的特許好像是MIXJOY這個系統。(退出猛將傳,放入本傳確定後,放回猛將傳,然後猛將傳就會追加本傳內容)
不過當初K對C的BSR都隻眼看隻眼閉…C社何必這樣難看呢。
最後編輯:2014-08-26 23:55:44 ◆ Origin: <153.160.116.xxx>
疑似MIX JOY商法的專利(特許)
這個專利老卡在1994年12月申請, 1996年公開, 2002年9月核准,
值得玩味的是依申請日20年起算專利期限, 剛好今年底失效,
另一個玩味的是控告項目如果照日方報導包含真三2猛將傳,
那麼剛好猛將傳的發售日在專利核准日前一個月(2002年8月).
這個專利訴訟之戰拜其為早期專利之故有一點容易做法庭攻防,
早期的專利喜歡包山包海, 老卡的這個專利claim包括類似MIX JOY商法,
包括遊戲程式, 遊戲記錄, 以及CD-ROM媒介.
這個專利老卡在1994年12月申請, 1996年公開, 2002年9月核准,
值得玩味的是依申請日20年起算專利期限, 剛好今年底失效,
另一個玩味的是控告項目如果照日方報導包含真三2猛將傳,
那麼剛好猛將傳的發售日在專利核准日前一個月(2002年8月).
這個專利訴訟之戰拜其為早期專利之故有一點容易做法庭攻防,
早期的專利喜歡包山包海, 老卡的這個專利claim包括類似MIX JOY商法,
包括遊戲程式, 遊戲記錄, 以及CD-ROM媒介.
最後編輯:2014-08-26 23:59:59 ◆ Origin: <59.115.115.xxx>
封印永恆:挖喔,鮮少看見漆原大在粽版講話耶08-27 00:01
很明顯的 卡普空已經無路可走了
才會出此下策
再見了
曾經在我童年帶給我歡笑的廠商
才會出此下策
再見了
曾經在我童年帶給我歡笑的廠商
最後編輯:2014-08-27 00:06:26 ◆ Origin: <220.136.126.xxx>
Arcueid Brunestud:我覺得現在這則新聞也帶給我歡笑...08-28 10:58
另外, 震動敵我感知相關的老卡專利應該是這個:
遊戯装置、およびその制御方法
其中的第二與第三項claim:
【請求項2】 遊戯者が操作する入力手段と、この入力手段からの信号に基づいてゲームの進行状態を決定あるいは制御するゲーム進行制御手段と、このゲーム進行制御手段からの信号に基づいて少なくとも遊戯者が上記入力手段を操作することにより変動するキャラクタを含む画像情報信号を出力する出力手段とを有するゲーム機を備えた遊戯装置であって、上記ゲーム進行制御手段からの信号に基づいて、ゲームの進行途中における遊戯者が操作している上記キャラクタの置かれている状況が危険な状態にあるか否かを判定する特定状況判定手段と、上記特定状況判定手段が上記危険な状態にあることを判定した時に、上記危険な状態にない時には送出されない情報を、振動情報信号として送出する振動情報制御手段と、上記振動情報制御手段からの振動情報信号に基づいて振動を生じさせる振動発生手段と、を備えたことを特徴とする、遊戯装置。
【請求項3】 遊戯者が操作する入力手段と、この入力手段からの信号に基づいてゲームの進行状態を決定あるいは制御するゲーム進行制御手段と、このゲーム進行制御手段からの信号に基づいて少なくとも遊戯者が上記入力手段を操作することにより変動するキャラクタを含む画像情報信号を出力する出力手段とを有するゲーム機を備えた遊戯装置であって、上記ゲーム進行制御手段からの信号に基づいて、ゲームの進行途中における遊戯者が操作している上記キャラクタの置かれている状況が有利な状態にあるか否かを判定する特定状況判定手段と、上記特定状況判定手段が上記有利な状態にあることを判定した時に、上記有利な状態にない時には送出されない情報を、振動情報信号として送出する振動情報制御手段と、上記振動情報制御手段からの振動情報信号に基づいて振動を生じさせる振動発生手段と、を備えたことを特徴とする、遊戯装置。
不過這個專利申請日1994年5月..., 經過20年在今年5月就應該失效了.
遊戯装置、およびその制御方法
其中的第二與第三項claim:
【請求項2】 遊戯者が操作する入力手段と、この入力手段からの信号に基づいてゲームの進行状態を決定あるいは制御するゲーム進行制御手段と、このゲーム進行制御手段からの信号に基づいて少なくとも遊戯者が上記入力手段を操作することにより変動するキャラクタを含む画像情報信号を出力する出力手段とを有するゲーム機を備えた遊戯装置であって、上記ゲーム進行制御手段からの信号に基づいて、ゲームの進行途中における遊戯者が操作している上記キャラクタの置かれている状況が危険な状態にあるか否かを判定する特定状況判定手段と、上記特定状況判定手段が上記危険な状態にあることを判定した時に、上記危険な状態にない時には送出されない情報を、振動情報信号として送出する振動情報制御手段と、上記振動情報制御手段からの振動情報信号に基づいて振動を生じさせる振動発生手段と、を備えたことを特徴とする、遊戯装置。
【請求項3】 遊戯者が操作する入力手段と、この入力手段からの信号に基づいてゲームの進行状態を決定あるいは制御するゲーム進行制御手段と、このゲーム進行制御手段からの信号に基づいて少なくとも遊戯者が上記入力手段を操作することにより変動するキャラクタを含む画像情報信号を出力する出力手段とを有するゲーム機を備えた遊戯装置であって、上記ゲーム進行制御手段からの信号に基づいて、ゲームの進行途中における遊戯者が操作している上記キャラクタの置かれている状況が有利な状態にあるか否かを判定する特定状況判定手段と、上記特定状況判定手段が上記有利な状態にあることを判定した時に、上記有利な状態にない時には送出されない情報を、振動情報信号として送出する振動情報制御手段と、上記振動情報制御手段からの振動情報信号に基づいて振動を生じさせる振動発生手段と、を備えたことを特徴とする、遊戯装置。
不過這個專利申請日1994年5月..., 經過20年在今年5月就應該失效了.
最後編輯:2014-08-27 00:11:58 ◆ Origin: <59.115.115.xxx>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主要是專利如果只是指某種設備那是一回事,但同時也包括使用該原理的震動方法,這個打下去沒完沒了.08-29 10:52
theo:以美國或我國的專利制度來看,上述擴大解釋都是不被法院所允許的。日本方面由於1994年剛好碰到修法,對於功能用語的審查方式有改變08-29 10:53
theo:所以審查對於功能性claim的認定也變成較為嚴格,而且也有實際判例指出對於這種claim,日本法院也事蹟及採用美國的方式去認定08-29 11:00
theo:亦即claim範圍的解釋,不能擴大到超出說明書揭露範圍。所以我想這件專利看似很廣,實際上法院應該會被打回原形,誰都告不成。08-29 11:02
theo:(打錯) 日本法院也是積極採用美國的方式去認定08-29 11:02
我怎麼想都應該是光榮告卡社才對
怎麼會是反過來呢?
看來卡社真的快走投無路了嗎?
怎麼會是反過來呢?
看來卡社真的快走投無路了嗎?
最後編輯:2014-08-27 00:53:13 ◆ Origin: <118.161.47.xxx>
反正能玩到遊戲
何必糾結是那個廠商
最後還不是乖乖掏錢買
何必糾結是那個廠商
最後還不是乖乖掏錢買
最後編輯:2014-08-27 01:39:14 ◆ Origin: <218.35.133.xxx>
這些愛幕虛榮的匪類 這下正好該得到報應
現在出事還想害別人 卡腐空有力的是他們內部的那些幕後人員
那個沒用的社長早就沒救 出包跟黑幕早就曾出不窮
他們私下根本不是用人道在對待員工 他們怎麼做為根本被別人看完
最簡單一句話就能贏他們
你們覺得玩家只會講我愛你們的東西 還是能完整講出內容跟實際做為
把東西給他們看的時候還只相信 文書資料上面記載
把字典上的字拿去跟當地人溝通有用!? 當然是親身經歷的下功夫去學才行
馬後炮是轉很大 總比什麼都不說好
現在出事還想害別人 卡腐空有力的是他們內部的那些幕後人員
那個沒用的社長早就沒救 出包跟黑幕早就曾出不窮
他們私下根本不是用人道在對待員工 他們怎麼做為根本被別人看完
最簡單一句話就能贏他們
你們覺得玩家只會講我愛你們的東西 還是能完整講出內容跟實際做為
把東西給他們看的時候還只相信 文書資料上面記載
把字典上的字拿去跟當地人溝通有用!? 當然是親身經歷的下功夫去學才行
馬後炮是轉很大 總比什麼都不說好
最後編輯:2014-08-27 01:40:08 ◆ Origin: <1.173.96.xxx>
我到認為卡婊是要做給老任看,卡婊現在是靠老任出資做MH撐住的
看看
無雙系列新作:薩爾達無雙
零系列新作:濡鴉巫女
都是老任出資
而老任目前看來只出資到MH4G為止
老任這塊漂流木離開卡婊 去贊助暗榮,讓卡婊失去金援
這一個告主要是想引起老任注意(傲嬌?)
看看
無雙系列新作:薩爾達無雙
零系列新作:濡鴉巫女
都是老任出資
而老任目前看來只出資到MH4G為止
老任這塊漂流木離開卡婊 去贊助暗榮,讓卡婊失去金援
這一個告主要是想引起老任注意(傲嬌?)
最後編輯:2014-08-27 01:53:26 ◆ Origin: <210.200.66.xxx>
不死人:卡婊的商業手法太過火導至自身的現狀如此。08-27 02:27
貝露蓓特:但是魔物獵人從來沒有,所以根本毫無出資的跡象08-27 02:28
不死人:那就對了,你就能看的出來卡婊現在的處境不是因為錢少,但要設一條後路,因為我是認為,卡婊根本沒打算要把舊製作請回去……呵……08-27 02:39
不死人:類型不同的遊戲本身的商業手法和針對的年齡層不同,本身也是讓人看不出來的,但我沒玩魔物獵人,只買過官方公式書,我能說,現在卡婊能守住的只有這一塊遊戲08-27 02:43
不死人:但是弔詭的是bio這塊要跨平臺,也是拿新作,怎麼是拿rebio?我都覺得是刻意針對某製作人的08-27 02:44
我第一次在電子業界看到這麼好笑的東西
MIX AND MATCH 也可以申請專利
手上大堆好品牌不搞 搞這種飛機
由今天起變成法律事務所 鑽專利就可以營運了
最後編輯:2014-08-27 01:53:06 ◆ Origin: <223.16.37.xxx>
真冬:製作人都走得7788了 你要他們找誰接手做08-27 02:22
SEQ
我只支持
最後編輯:2014-08-27 02:03:09 ◆ Origin: <223.143.48.xxx>
我看完怎麼有種「狗咬狗一嘴毛」的感覺?
兩家廠商都愛出一堆加強版、資料片,也同樣愛狂出DLC...
只是差別在一間風評和手法比較好一點,
另外一間被大部分玩家婊到不行而已。
最後編輯:2014-08-27 02:19:53 ◆ Origin: <118.160.174.xxx>
不死人:就是說啊!XD08-27 02:21
這東西沒啥好告的,真的要這樣子搞,以後都沒人敢出遊戲
所以卡普空必須死!!!
最後編輯:2014-08-27 02:31:48 ◆ Origin: <220.135.114.xxx>
零又兵衛:等最後法官是怎麼處理這件事?看最後判決結果如何08-27 10:11
硬要告抄襲的話
光榮特庫摩的無雙MR抄魔物我還能接受
但無雙系列(MR除外)的遊戲明明都比戰國BASARA.魔物獵人.鬼武者早出....
光榮特庫摩的無雙MR抄魔物我還能接受
但無雙系列(MR除外)的遊戲明明都比戰國BASARA.魔物獵人.鬼武者早出....
像我這種看戲的...覺得日本遊戲業已經進入戰國時代的生存戰了
為了生存不惜討伐其它公司,取得資源存活下去
一般,像這種輿論都不看好老卡的情況下,老卡是師出無名了,出戰沒有正當性
KT社就像當年的德川家康,都營造被迫出擊的局勢一樣
為了生存不惜討伐其它公司,取得資源存活下去
一般,像這種輿論都不看好老卡的情況下,老卡是師出無名了,出戰沒有正當性
KT社就像當年的德川家康,都營造被迫出擊的局勢一樣
現在說老卡江郎才盡都嫌太抬舉了!
靠著一票老牌遊戲的支持者苦撐到今日
今天會出這爛招看來是連支持者都頂不住了
靠著一票老牌遊戲的支持者苦撐到今日
今天會出這爛招看來是連支持者都頂不住了
真是大快人心啊~
最後編輯:2014-08-27 09:17:43 ◆ Origin: <27.243.8.xxx>
我唯一可以確認的是
SF X TK 這塊油系不會再有加強版了
可以安心購買了
XD
SF X TK 這塊油系不會再有加強版了
可以安心購買了
XD
最後編輯:2014-08-27 10:11:34 ◆ Origin: <218.211.154.xxx>
一生永遠神推久住小春:我的 TK x SF 連個屁都沒有...Orz08-27 10:14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老任不是向NB合作要搞POKKEN嗎? XD08-27 10:37
因為是有特許號碼的, 所以連特許號也一起查了:
擬似MIX JOY的專利: 特許3350773 - システム作動方法
申請日: 1994/12/09 (專利理論失效日: 2014/12/09)
公開日: 1996/06/21
核准日: 2002/09/20
相較於我前面貼的公開公報的6項claim, 日專利局核准的只有前3項.
同樣比較包山包海的是起動原理,
但"猛將傳型的MIXJOY能不能算"也可能變攻防點,
例如猛將傳的遊戲片到底該算是符合該專利定義的本體軟件,還是擴充軟件?
震動敵我感知的專利: 特許3295771 - 遊戯装置、およびその制御方法
申請日: 1994/05/31 (專利理論失效日: 2014/05/31)
公開日: 1995/12/12
核准日: 2002/04/12
這個就真的包山包海,10項claim,
在畫面視界無法看到危險狀況的情況下,
利用怪異信號聲,震動...做為感知提示的部份都算在本專利內.
這大概業界的恐怖遊戲沒有不中招的吧?
在經過玩家操控下的遊戲進行或是限制的遊戲過程中, 依靠玩家角色之位置判別, 或輸入指令判定, 或在玩家變動之後畫面有限制顯示的狀況下, 亦包括2P以上多人遊玩的情形下, 以其它手法輔助玩家得知現況是否特殊, 或是否危險, 或是否有利的狀況下發生提示與否的手法, 包括利用由音箱產生低音波之聲波觸及容器外殼產生震動之體感震動手段的機器或類似機器的執行方式進行上述提示手段, 都算在本專利的訴求範圍內.
擬似MIX JOY的專利: 特許3350773 - システム作動方法
申請日: 1994/12/09 (專利理論失效日: 2014/12/09)
公開日: 1996/06/21
核准日: 2002/09/20
相較於我前面貼的公開公報的6項claim, 日專利局核准的只有前3項.
同樣比較包山包海的是起動原理,
但"猛將傳型的MIXJOY能不能算"也可能變攻防點,
例如猛將傳的遊戲片到底該算是符合該專利定義的本體軟件,還是擴充軟件?
震動敵我感知的專利: 特許3295771 - 遊戯装置、およびその制御方法
申請日: 1994/05/31 (專利理論失效日: 2014/05/31)
公開日: 1995/12/12
核准日: 2002/04/12
這個就真的包山包海,10項claim,
在畫面視界無法看到危險狀況的情況下,
利用怪異信號聲,震動...做為感知提示的部份都算在本專利內.
這大概業界的恐怖遊戲沒有不中招的吧?
在經過玩家操控下的遊戲進行或是限制的遊戲過程中, 依靠玩家角色之位置判別, 或輸入指令判定, 或在玩家變動之後畫面有限制顯示的狀況下, 亦包括2P以上多人遊玩的情形下, 以其它手法輔助玩家得知現況是否特殊, 或是否危險, 或是否有利的狀況下發生提示與否的手法, 包括利用由音箱產生低音波之聲波觸及容器外殼產生震動之體感震動手段的機器或類似機器的執行方式進行上述提示手段, 都算在本專利的訴求範圍內.
最後編輯:2014-08-27 23:09:40 ◆ Origin: <210.201.85.xxx>
theo:這局佈了有20年之久...其實我更納悶的是,卡社為何能請到這麼近似於MIXJOY的專利? 是否當年光榮內部開發技術外流? 還是挖了哪個programer過去?08-28 12:48
theo:還有就是KT的智財部門不會不知道有這件專利,從2002年核准到現在,難道都沒有任何準備要打掉對方的專利的動作? 還是「敵不動,我不動」老神在在? 期待後續發展08-28 12:53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KT的專利(特許權)事實上非常少,原Tecmo只有4項,KOEI本家2項還是非遊戲使用,KT Games也才2項...08-28 13:00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可能KT本身並不重視專利權,因為智財不是只有專利,KT使用MIXJOY或類似的技術很早就存在了,這大概就是KT沒有特別去申請的問題所在.08-28 13:03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所以說真的這項的攻防點就是作品早於該專利核准日(真三2猛符合).08-28 13:03
CAPCOM也差不多了
老卡你玩完了
老卡你玩完了
最後編輯:2014-08-27 10:33:54 ◆ Origin: <211.76.175.xxx>
C加油
我是惡靈古堡飯
我希望C可以贏
我才不管誰是對的
讓光榮消失在地球吧!
哈哈哈哈
我是惡靈古堡飯
我希望C可以贏
我才不管誰是對的
讓光榮消失在地球吧!
哈哈哈哈
我說卡社…
缺錢是不會把惡靈古堡和惡魔獵人做一做喔
不過我倒也不會買單就是了
自從鬼武者系列不出後
卡普空的遊戲就真的沒什麼想玩的了…
最後編輯:2014-08-27 10:44:48 ◆ Origin: <111.185.245.xxx>
不知道為什麼笑了,雖然兩邊一個只會猛將帝王、一個只會舊作重炒
不過這次吃像為免太直接了一點
不過這次吃像為免太直接了一點
最後編輯:2014-08-27 11:38:23 ◆ Origin: <182.155.149.xxx>
※ 引述《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之銘言
> 這個就真的包山包海,10項claim,
> 在畫面視界無法看到危險狀況的情況下,
> 利用怪異信號聲,震動...做為感知提示的部份都算在本專利內.
> 這大概業界的恐怖遊戲沒有不中招的吧?
可能離題,但我簡單解釋一下專利範圍的大小概念...。
> 這個就真的包山包海,10項claim,
> 在畫面視界無法看到危險狀況的情況下,
> 利用怪異信號聲,震動...做為感知提示的部份都算在本專利內.
> 這大概業界的恐怖遊戲沒有不中招的吧?
可能離題,但我簡單解釋一下專利範圍的大小概念...。
比如說我請求保護的標的物是一台「車」...
如果我只寫一種車子,只要符合車子的概念,就是在我保護的範圍內...
舉凡電動車、腳踏車、汽車、機車等等,大概就是有輪子的移動工具就符合了~
那如果我在「車」的標的下加條件,範圍會變大還是變小呢?
假如我請求保護的標的物是一種"具有四個輪子"的「車」...
其中"具有四個輪子"就是我加入的條件,
這樣就會變成要有四個輪子的車子才在我保護的範圍內...
也就是說,上面講的腳踏車、機車,就不屬於我請求保護的標的物,我是不能對這些主張權利的。
以上可以得知,請求項寫愈多內容(條件),範圍就會愈小...
範圍愈小,所能保護(或是主張)的對象物就會愈少...
所以並不是請求項裡寫了一堆東西,就叫做「包山包海」...
真正的包山包海,是請求項裡幾乎沒什麼限制條件,例如我一開始舉的「車子」...
什麼車都包了,大概有一個輪子的都能叫車(單輪車),但也包涵在請求範圍內,這權利超大!
最後編輯:2014-08-27 11:51:58 ◆ Origin: <36.226.206.xxx>
KT這幾年的遊戲都不錯,像vita上的討鬼,3DS上的戰無編年史,很認真的在家機和掌機上耕耘,人設又美,硬體和技術力有相當的提升,看看人家精美的討鬼極,當初老卡不要對索尼拿俏跳到N系機,就不用背上惡德商人之名了
最後編輯:2014-08-27 13:20:09 ◆ Origin: <42.79.191.xxx>
忽然想到,關於「震動提示敵人所在」的相關訴訟,那麼接下來不就換「潛龍碟影」與「縱橫碟海」這兩部作品了?
卡普空同時槓上科拿米與UBI和湯姆克藍西製作公司!?
最後編輯:2014-08-27 13:52:53 ◆ Origin: <114.47.127.xxx>
AngelFireOmega:然後濕內褲和費雪兩個大叔聯手潛入卡普空搞定此事? 怎覺得超想看? XD08-27 17:55
鬥哥:這樣也不錯。08-27 17:59
沉睡的13號:順便把辻本一族的大家長給一往打盡!08-28 10:31
※ 引述《cyl313 (Cyl)》之銘言
> 可能離題,但我簡單解釋一下專利範圍的大小概念...。
> 比如說我請求保護的標的物是一台「車」...
> 如果我只寫一種車子,只要符合車子的概念,就是在我保護的範圍內...
> 舉凡電動車、腳踏車、汽車、機車等等,大概就是有輪子的移動工具就符合了~
> 那如果我在「車」的標的下加條件,範圍會變大還是變小呢?
那是因為「車」是老早就存在於常識的東西
直接沿用不加解釋範疇當然最廣
但科技業搞的都是之前不存在於常識的東西
若不加解釋反而無從定義
所以追加越多解釋就成了包山包海,範疇才更廣
如果法官不懂科技業的特殊性還比照辦理
以為定義越多範疇越小而輕易放行
科技業危矣
> 可能離題,但我簡單解釋一下專利範圍的大小概念...。
> 比如說我請求保護的標的物是一台「車」...
> 如果我只寫一種車子,只要符合車子的概念,就是在我保護的範圍內...
> 舉凡電動車、腳踏車、汽車、機車等等,大概就是有輪子的移動工具就符合了~
> 那如果我在「車」的標的下加條件,範圍會變大還是變小呢?
那是因為「車」是老早就存在於常識的東西
直接沿用不加解釋範疇當然最廣
但科技業搞的都是之前不存在於常識的東西
若不加解釋反而無從定義
所以追加越多解釋就成了包山包海,範疇才更廣
如果法官不懂科技業的特殊性還比照辦理
以為定義越多範疇越小而輕易放行
科技業危矣
Cyl:一樣,claim中寫越多範圍越小,你會寫專利的話就知道了,這在專利上是常識08-27 15:19
> 將軟件與其他軟件相組合..從而開啟新角色或新劇本...
可以 patent
> 通過振動來提醒有敵方角色存在...
可以 patent
> 光榮也能反告戰國basara,從頭到腳以及系統幾乎一樣
> 的遊戲,最大的差異大概就是人物設定與酷炫連續技。
無法 patent
不要混為一談。
---------------------------------------
業界有很多奇妙的 patent,
比如說,觸控螢幕的虛擬類比。
從壓下的點為原點,底下顯示一個虛擬類比,然後原點開始算 vector 差使角色移動。
任天堂有 patent。
其他類似的 patent 還有 (印象中) 4, 5 個分別被其他公司 patent 住。
ps: 迴避方法簡單 / 詭異到令人意外...
賽車的 ghost car patent。
音 game 由上往下掉的 patent。
太鼓達人的橫向單條 patent。
一些有在做街機框體的公司也有很多奇妙的 patent。
比如說投幣孔有不會傷到顧客手指的設計的 patent。
街機的排行榜系統 patent。
當然,我只是簡單的打一個大概而以。每個 patent 其實都包含著比較 specific 的執行方式。
最後編輯:2014-08-27 16:55:45 ◆ Origin: <157.109.162.xxx>
我只覺得CAPCOM到時候不要學某些網路訟棍
輸了不甘心又要再告一次
(而且卡普空會自爆的可能性不低)
輸了不甘心又要再告一次
(而且卡普空會自爆的可能性不低)
最後編輯:2014-08-27 17:05:07 ◆ Origin: <114.34.79.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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