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妓在台灣是合法的 但因為沒有開立任何合法區域 所以目前一定犯法
台灣現在很多婊子 擁鮑自重 挾雙乳已令諸侯 以為沒雞雞就很了不起 一個比一個還要絕世神劍 連蕭博駿這種廣告都做得出來
偏偏男人在幹過女人之前最容易變成蕭博俊 只要幹過幾次就會發現打手槍還比較爽了 不會為了上一個妹當狗
人家潮潮無套內射了不起就當馬子狗 好男人卻只能當連內褲都舔不到的工具狗
不接受嫖過的男生啦 處女或沒交過炮友的非處女是有立場說這種話
但妳們這些沒雞雞的最好想一想
花幾萬新台幣送禮物、當工具人、捨棄尊嚴才能到幹女人跟和花五千塊直接幹女人的差別到底在那裡好嗎?
潮潮口中的魯蛇嫖過之後通常就不魯蛇了 就像我說的一樣
懂得如何看待女人這種東西以後 不會被牽著鼻子走 自然更懂如何應付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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