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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藝人曝料:韓國當紅歌手無論男女全都陪睡過
台灣昔日少女團體「3EP美少女」成員林韋伶(原藝名韋伶)3年前赴韓國發展,原本懷抱美夢摘星,卻遭遇一連串非人待遇,遭軟禁、要求陪睡,一 度絕望到燒炭自殺,逃回台灣後出新書大爆韓國演藝圈內幕,指韓國當紅歌手,無論男女幾乎都陪睡過,她不怕韓方抗議,因為:「我說的都是事實。」她表示不後 悔這3年遭遇,但仍出書供有意進軍韓國的藝人借鑑。
在韓被軟禁3年
一度想燒炭自殺
外表豔麗的林韋伶因出演朱延平導演的《挖洞人》獲得 2002年亞太影展最佳新人獎。她說,前經紀人 Eddie將她在片中的裸露鏡頭,向韓國公司聲稱她在台灣是 A片女星,韓國公司因而控告她詐欺並限制出境,她甚至遭到通緝。她還透露,經紀人還私吞韓國公司給她的簽約金新台幣近 70萬元。
被限制出境期間,林韋伶身無分文,常常得靠1條吐司配可樂過日子,曾3天只吃一條吐司,長達1年半沒吃到米,每天只能待在公司練習室自閉,形同 軟禁,加上又遭逢與男友的感情糾葛,日子過得很痛苦。在韓國期間,每天練舞 5小時,導致膝蓋磨損,至今走路仍會痛,現在已無法再跳舞。
林韋伶說,在萬念俱灰下一度燒炭自殺,幸好被救回來。而兩年後公司取消控告,解除了她的出境限制,她立刻以母親生病為由,「逃」出韓國,結束近 3年在韓地獄般的生活。
培訓期間被逼陪睡
哈韓逐夢成噩夢
林韋伶在新書中也道出自己在韓國時常被要求陪睡,林韋伶說,在韓國當練習生期間不斷被人詢問「有可能陪睡嗎?」她直指陪睡在韓國演藝圈是不公開的秘密,苦等發片過程中,也想過就「眼一閉牙一咬」陪睡去,但終究無法過自己那一關去出賣肉體。
她說自己1980年出生,3年前赴韓發展時,因年紀過大,被要求謊報年齡為1985年出生,比實際年齡小5歲,還被指:「怎麼那麼老才進這 行?!」她以自己在韓3年所見所聞,爆韓國歌手圈內幕,她說,韓國藝人大多在小學或高中,即被經紀公司簽下培訓,培訓過程稱為「練習生」,培訓幾年後若沒 出道,就會被送去陪酒,結局和理想天差地遠。
這些在韓國的前塵往事,林韋伶都寫進新書《韓國星夢——逃過自殺宿命的台灣練習生》裡。林韋伶說,她不在乎這些不堪的過程,她自掏腰包花30萬新台幣出寫真書目的要讓許多哈韓的年輕人瞭解韓國演藝圈生態,再評估是否逐夢。
重返台灣演藝圈
考慮當期貨營業員
重返台灣演藝圈,林韋伶坦言沒有計劃,最近她再度接獲前韓國公司老闆來電邀約出專輯,雖然她表示必須慎重考慮,但30歲的林韋伶也坦承,「我這 麼老了,不適合在台發展,台灣觀眾喜歡的是清純型。」推出新書後,她下一步計劃是拍攝寫真集,但堅持 3點不露,也不排除挑戰當期貨營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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