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 星期五

RE:【情報】3DS技術侵權事件: nintendo被勒令賠款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01&snA=30135&s_author=cw

http://nintendoeverything.com/nintendo-paying-share-of-3ds-sales-to-tomita-technologies-after-losing-lawsuit/

根據這個網站,每台3DS要付差不多3美元。根據板友po出上周VGChartz統計3DS北美銷售232,891台(剛好是全世界銷量三成);扣掉2DS,3DS和3DSLL加起來算150,000台好了,光一個禮拜任天堂就要付出450,000美金。那再算少一點算一個禮拜400,000美金好了,一年就要20,080,000美金,這還算保守的估計。

我是不知道一年兩千萬美金對任天堂是不是只算一根毛,但至少我自己的公司 (任職於全球百大的某日本企業北美總部),就算是五千美金的Credit都需要Sr. V.P.簽名的,兩千萬美金的虧損在我自己公司可不是一根毛然後笑笑就算了,我家公司的營業額還在任天堂之上哩。在上市企業裡,帳目可是錙銖必較的,投資人可都看著呢。何況是一年兩千萬,還不是一次性的。

如果是營業額的1.82%,以製造成本或利潤來看來,提升得更不只%數,不知道有沒有到製造成本的3%。算2%好了,不知道有沒有對製造業較熟悉的版友能發表一下看法,製造成本提高2%算多嗎?當然隨著時間cost down降低,這個多出來的成本也許能分攤出去的。但對我自己帶過比較大的案子的經驗,增加2%的成本是不算少的。

另外,2DS的cost down並不是只有3D螢幕而已,當然2DS價格不可能只定在低於3DS 1.82%的差距。何況我的論點從一開始就不是"2DS的推出完全是因為侵權官司",我只說"我感覺這是推動2DS的因素之一"。所以我不覺得2DS和3DS定價差異超過1.82%這點能完全推翻我的論點。還是說MY薩克版友能提出證據,證明2DS的推出和這場官司"完全"沒有任何關係,任天堂內部啟動2DS這項案子的評估階段這場官司"完全"沒有被提到;這樣我欣然的承認我的論點是錯誤的。

個人臆測測任天堂推出2DS的主要動力:
1. 擴大市場 (低年齡層或不願意付那麼多錢在遊戲機的人)
2. Cost Down
3. 侵權官司的後續效應

若要因這個官司而停賣3DS更是本末倒置,3DS是任天堂最賣的商品。雖然因為官司是有吃虧,但總體來說絕對還是有賺的,為什要停賣呢?任天堂最主要能做的就是想辦法減輕傷害,個人感覺2DS剛好也是有符合到這個素求。另外我推測任天堂能做的下一步,就是看有沒有其他3D顯示技術能在下次改版的時候使用,這樣就不需要支付這項專利技術的使用費了。

當然上述賠償數字方面都是臆測,除非有人能看到任天堂的會計帳本,不然外部的人很難知道實際上到底要支付多少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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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也是任粉,除了64DD, VB,GBM和一些冷門周邊,其他的產品我一概都有入手。但如果要討論請就事論事,不然就不算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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